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
2020年03月31日 22:47:57
【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财联社3月31日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11.64W+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