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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13:08:41
财联社6月13日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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