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5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精神和中央深改委要求,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我委牵头起草了《江西省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总体考虑
《政策措施》的起草重点把握和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发挥市场主体优势。鼓励产业链龙头、行业骨干、特色区域等两业融合发展主体依靠产业优势和政策支持,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实现产业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从资源要素领域解决制造业和服务业双向融合发展面临的土地、资金、人力资源等问题,力求解决企业推进两业融合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是提升融合发展效率。从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通过试点示范、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统计评价体系等方式,切实改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环境,加快融合发展步伐。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3个部分,就鼓励两业融合、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政策体系方面提出了提出10条措施。
(一)鼓励两业双向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业企业向生产的上、下游环节延伸,发展服务型制造,提升价值链。鼓励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衍生和服务制造业,开辟两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二)强化两业融合要素保障。探索适度混合用地模式,积极保障两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加大对两业融合企业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国家或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在争取专项资金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充分发挥投资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复合型人才评价和职业发展通道体系,保障人才资源供给。
(三)完善两业融合政策体系。通过优化融合发展环境、探索建立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江西省两业融合试点示范,探索可行的两业融合发展模式路径,实现江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