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创板日报》6月24日讯(记者 余诗琪)知名投资人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卷入舆论当中。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吴世春所持有的价值超2亿元的资产遭到查封、扣押或冻结。裁定书上的相关信息在社交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了相当程度的关注。
对于“2亿资产冻结纠纷”这一事件,吴世春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回应,“正在和解,解除冻结。”
同时他还表示,这次资产冻结对于梅花创投的投资决策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在今日下午,吴世春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已经通过声明的方式,说明了事件的相关情况。
吴世春在声明中表示,本次财产冻结原因,系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听云公司”)的股权纠纷仲裁案件引发。
目前听云公司的投资方发起回购仲裁,申请听云公司履行股权回购责任,在听云公司不能履行的情况下,由听云公司重要股东陈麒麟、吴世春、陈靖华和郭晓航承担回购责任。工商信息显示,吴世春为听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包含间接持股)。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听云公司应当通过减资回购投资方的股权,且听云公司目前账上有足以支付回购款的现金。但是,听云公司的内部减资流程尚未形成过股东会决议。因此,投资方追索听云公司重要股东承担回购责任:
即使听云公司无力承担回购责任,听云公司重要股东将以非连带方式(以各位股东之间的相对股权比例为准)、以所持股权价值为限承担回购责任。
目前听云公司股权纠纷仲裁案件正在仲裁庭收取各方辩护意见阶段,尚未正式仲裁和形成仲裁裁决。
吴世春在这份回应说明中称:“投资方律师利用法律规定漏洞,对吴世春实施诉前保全,将仲裁请求的金额上限,对吴世春申请财产冻结,意图通过此等诉讼策略逼迫吴世春配合其不合理的财产诉求。”
“综上,虽然吴世春持有的宁波梅花公司股权被冻结,但是该措施仅为诉前保全措施,而非法律执行行为,对吴世春的财产所有权无处置风险。且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吴世春仅以其所持的听云公司股权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会牵涉个人财产。”
上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对吴世春申请财产冻结的一共有四家投资机构。但文件中并没有披露具体机构的名称。
《科创板日报》记者查阅工商信息了解到,目前听云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包括了南京华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青岛凯联瞰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十几家投资机构。
财联社创投通数据显示,听云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注册,注册资本为6798.3322万元,实缴6798.3322万元。2015年,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又于2018年8月终止股票挂牌。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吴世春参与到听云公司时间相当早,在2010年6月,他就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持有了公司11%的股份。彼时他还没有创立梅花创投,正在北京酷讯科技的创业当中。
听云公司的招股书显示,在递表前吴世春又于2013年、2014年受让了公司股份,合计持股13.74%。
招股书显示,听云公司是从事互联网应用性能管理(APM)和用户体验优化的第三方监测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是向企业客户提供基于数据驱动的应用性能分析报告及服务,即向企业客户提供网站监测及优化部署、移动应用(App)性能监测及优化、服务器端性能监测解决方案。
听云公司客户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流媒体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网络游戏网站等互联网企业,同时也涵盖政府管理、金融、电信运营等行业。在上市时,公司已有累计超过1000家企业客户。
不过从业绩表现来看,听云公司一直处于亏损当中。2015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听云公司营收分别为0.72亿元、1.38亿元、1.44亿元和0.40亿元,期间营收分别同比增长28%、88.93%、3.87%和62.73%;与营收快速增长不同的是,公司利润一直在亏损,2015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1亿元、-0.09亿元、-0.63亿元和-0.0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