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2月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2月起正式实施
2020.11.26 15:03 江西工信

11月2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杨贵平,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勤,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明成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和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傅云主持新闻发布会。

image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18年1月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指导下,于2018年启动了对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形成了修订草案。2019年,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对该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今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新《条例》。12月1日,新《条例》将正式施行。

image

杨贵平指出,新《条例》立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江西实际出发,一揽子提出了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的硬核措施,其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促进发展质量更高。新《条例》围绕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专门设置了创新发展专门章节,从引领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发展、增强专业化能力、应用现代技术、建设研发创新平台、保护知识产权、开放共享科技资源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定。

二是促进惠企范围更广。新《条例》坚持落实基本经济制度,让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更强的获得感,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是促进权益保护更实。新《条例》设立了权益保护专门章节,对审慎司法、受理中小企业投诉举报,清欠账款、改进执法、完善监管等作出了规定。

四是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新《条例》结合我省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和建设“五型”政府,为中小企业创造政策优、成本低、服务好、办事快的营商环境。

五是促进扶持合力更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条例》更加注重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

杨贵平强调,新《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我们将积极宣贯实施好新《条例》,面向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法规培训讲座,对法规作进一步解读,使新《条例》的内容迅速广而告之,使新《条例》带来的制度利好更快更全面地惠及全省广大中小企业。除此之外,下一步,还要根据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加大调研力度,适时评估新《条例》实施效果,就某些条款的细化落实,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和相关规定,确保新《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不打折、不卡壳、不虚化,真正起到护航我省中小企业行稳致远的应有作用。

image

会上,关于此次新修订《条例》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怎样重要意义,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勤告诉记者,新《条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法治层面对全省促进中小企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提升,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新《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关心重视,传递出全省上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鲜明态度。

此前,江西省于2018年11月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条例》对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予以了固化,对工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也给予以了进一步明确,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image

会上,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表示,促进中小企业工作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条例》还增加了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评估考核方面的内容,规定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范围,以及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image

会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明成介绍,为全力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此次新《条例》针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方面作了特殊设置,新增加了“权益保护”这个章节。针对有关部门以前在涉及到处理中小企业相关案件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作出了一些相应的限制性规定,来保障涉案中小企业和人员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同时,新《条例》还畅通了企业投诉渠道,便于企业能够通过投诉渠道快速反映问题,及时做到防范侵权行为,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不规范等现象,新《条例》健全了检查机制,优化了监管方式,推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着力为中小企业创造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保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3.24W+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