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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瑞康医药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速读公告
2025.06.02 20:54 财联社记者 卢阿峰

财联社6月2日讯(记者 卢阿峰)曾因异常宽松的付款安排引发关注的瑞康医药(002589.SZ)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计划,最终未能闯关成功。

据瑞康医药今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仁华通知,张仁华与岩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岩泉8号基金”)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为何要终止转让,瑞康医药在公告中只声称“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自2023年起,瑞康医药股价持续低迷,该协议转让签署时,因股价破净,致使控股股东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渠道的减持计划受到限制。

回看2024年8月初,瑞康医药公告,实控人张仁华拟将5.05%股权协议转让给北京岩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交易总价近1.62亿元。

自协议签署以来,该笔交易在长达数月的时间内始终未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而今日终于宣告终止。

该协议最引人瞩目的是其“匪夷所思”的付款安排,出让方设置的付款时间极为宽松:首期付款仅500万元,占交易额3.1%;第二笔5000万元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近1.069亿元允许在过户后90日内支付。

如此宽松的付款节奏与受让方资金实力形成鲜明反差。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岩泉财富管理规模不足5亿元,旗下7只运行中的基金均被特别标注“存续规模低于1000万元”。其中拟受让股权的“岩泉8号”私募基金最新季报明确显示存续规模低于1000万元。

一只千万级基金如何承接1.62亿元的股权交易?巨大的资金缺口或成为交易落地的致命障碍。详见财联社记者此前报道《终止案例激增 A股协议转让亟需“秩序重构”》

有熟悉协议转让业务的市场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协议转让从签约到完成通常需1-3个月,超期未果往往意味着交易存在障碍:一可能是受让方募集资金遇阻,特别是在私募机构利用结构化产品募资的案例中,底层资产波动可能导致资金方临时撤资;二可能是标的股份存在隐性瑕疵,如未披露的质押或冻结;三可能是交易双方利用协议转让公告制造题材效应,掩护其他资金运作。

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2025年5月全月,有十余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这一数量比2025年1月至4月的累计终止案例总数还多,甚至占2023年以来同类案例总数的近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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