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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捷科技回复首轮问询:认为上海移芯存侵犯技术秘密行为 未来毛利率会攀升
2021.03.11 16:33 科创板日报记者 吴凡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 吴凡)讯,伴随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翱捷科技”)3月10日晚间披露的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其与上海移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移芯”)之间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相关细节,也随之浮出水面。

在这起诉讼未被详尽披露之前,有知情人士曾透露,上海移芯涉诉的产品,是其还在发明、未销售的产品。《科创板日报》记者在上述回复函中了解到,前述涉诉的产品EC618芯片的确正处于研发阶段,未对外销售。但同时,翱捷科技还起诉了上海移芯已上市的产品:EC616、EC617芯片,翱捷科技认为,前述产品涉及对其相关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侵犯。

而针对上海移芯今年1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翱捷科技“恶意诉讼”,并请求赔偿1亿元的事项(案号:(2021)沪73知民初233号),翱捷科技回复称,公司尚未收到本案的起诉状及传票。

除了围绕着知识产权诉讼进行回复外,有关公司第一大股东阿里网络的相关事项,公司也进行了详细回答。

诉讼案件迎来新进展

翱捷科技与上海移芯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事起翱捷科技在2017年对纳斯达克上市公司Marvell移动通信部门的收购。

通过上述收购,翱捷科技吸纳了蜂窝移动通信领域顶级的核心技术团队,收购完成后,Marvell移动通信部门员工多数加入公司。但也有选择“另起炉灶”的人员,比如刘石。据翱捷科技披露,在2017年5月翱捷科技与Marvell International Ltd.的知识产权转让完成后,刘石从Marvell International Ltd.移动通信业务部门离职,同年其创立了上海移芯,从事蜂窝物联网芯片的研发和销售。

2020年8月,翱捷科技出具了两项《民事起诉状》,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将刘石、上海移芯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此后在今年1月第二次庭审后,翱捷科技又补充提交了诉讼请求:追加邢方亮、孙明越、翁金成及赵辉为被告(前述四人均为原Marvell,现上海移芯现任员工),另外增加侵权技术秘密数量。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上海移芯所涉诉的产品包括EC616、EC617等NB-IoT芯片及EC618等CAT1芯片。其中EC618芯片尚处于研发阶段,上海移芯未对外销售相关产品;而对于上海移芯已上市的EC616、EC617芯片产品,翱捷科技称,其并未使用涉案技术秘密进行EC616、EC617相应NB-IoT芯片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也就是说,前述争议未对应翱捷科技的产品,亦不涉及其在研产品。

不过翱捷科技认为,相关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公司产品上使用的通信协议栈、软件功能以及产品参数的非专利技术及商业秘密所对应的密点存在相同及相似的情形,涉及对公司相关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侵犯。为此,翱捷科技请求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同时请求判令赔偿金额合计2.35亿元。

针对翱捷科技发起的诉讼,上海移芯于今年1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翱捷科技“恶意诉讼”,并请求赔偿1亿元。

上证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杨如意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即使被控恶意诉讼成立,一般也不会发生新的影响上市主体知识产权权属和数量的情况,对科创属性应该没有进一步的影响。但是,如果被恶意诉讼损害的一方实际损失巨大,则上市主体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对其利润指标有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对其是否符合上市标准产生影响。所以,具体要看其拟适用的上市标准。

另有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说恶意诉讼的结果本身不影响其他IPO相关的要素,那么未必会对IPO进程形成影响。

翱捷科技在回复函中称,尚未收到本案的起诉状及传票,并且其认为,法院法院支持上海移芯诉讼请求的概率较小,“即使公司在本案中败诉,该案标的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账面营运资金15.06亿元的6.64%,占比较小。公司仅涉及该案诉讼标的金额的赔付,不涉及公司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不构成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阿里网络不属于战略投资者

阿里网络也是上交所问询函重点关注的方向之一。

据了解,翱捷科技由戴保家创立,后者曾先后创立了硅谷线性功率放大器开发商USI公司,以及中国IC设计公司锐迪科(曾赴纳斯达克上市,后被紫光集团收购,已退市)。值得注意的是,戴保家虽然是翱捷科技的实控人,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则是阿里网络,后者自2017年8月起便一直担任翱捷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持股17.15%。

对此,上交所要求翱捷科技说明,阿里网络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认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合理性。此外,戴保家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阿里网络对于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控制权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僵局。

翱捷科技在回复函中称,阿里网络系基于投资公司的未来回报预期而对公司进行投资,阿里网络不存在与公司的技术合作或者商业合作,其不属于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公司对阿里网络亦不存在重大依赖。

尽管阿里网络目前为翱捷科技的单一第一大股东,但戴保家及其控制的公司、持股平台合计控制翱捷科技24.3613%表决权的股份,高于阿里网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再结合翱捷科技治理制度和会议决策情况予以确认,并由各股东予以认可,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保家”。

另外,由于戴保家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参与经营决策,而阿里网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其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因此公司认为阿里网络不存在导致公司僵局的可能。

未来毛利率有望提升

在主要产品方面,蜂窝基带芯片是翱捷科技的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蜂窝基带芯片销售金额从6601.10万元增长到4.66亿元。

但也需要看到的是,2017年、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1至9月,翱捷科技的毛利率分别为:40.66%、33.1%、18.08%以及27.93%,低于行业龙头、其他A股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

对此翱捷科技在回复函中表示,其毛利率较低的原因,是为了迅速打开市场。

以LTE Cat1芯片为例,从发布时间上看,国外厂商较早推出LTE Cat1芯片,但成本和技术的双重困境导致LTECat1芯片在前几年国内并未得到很好的发展。直到2019年下半年以翱捷科技为代表的国产芯片厂商发布LTE Cat1芯片,模组厂商才纷纷入局。

从目前翱捷科技已发布的LTE Cat1芯片ASR 3601产品看,通过与高通公司的MDM 9207-1、紫光展锐的UIS8910FF进行参数对比,翱捷科技称,其产品与国际领先厂商在该领域的产品相比在集成度上具备比较优势,与国内知名厂商相比在封装尺寸上具有比较优势。

此外,对于终端设备制造商或通信模组厂商而言,更换核心通信芯片供应商存在巨大不确定性及更换成本,客户不会轻易更换芯片供应商。而翱捷科技采取具有竞争力的定价,成功实现了市场突破,特别是在物联网领域获得了诸多客户的认可。

同时,随着芯片国产化替代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内诸多客户逐步加大国内产业链开发力度。比如据有方科技、移远通信招股说明书,两家芯片采购以高通、联发科为主,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两家公司均提出加强国内芯片的进口替代,以降低供应链风险。目前翱捷科技已成为其供应商。

总体来看,翱捷科技表示,其以低毛利率迅速扩大市场的策略符合公司现阶段情况。公司以增加市场份额、提高收入为重要目标,围绕新一代通信技术持续研发,逐步进军高毛利率的应用领域,同时通过技术更新、规模化效应,降低产品成本,因此公司未来毛利率有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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